(Caution: The information herein is for reference only. The reader should always consult counsel regarding his or her individual case. The information herein is intended for reference by the recipient only and shall not be used as authority or public information.)
(注意:此处信息仅供参考,不适用于所有个案,个案需咨询美国执业移民律师)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在美国和中国都有机构的跨国公司从国外的分公司派遣经理级高管或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的分公司工作的工作签证。外籍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是L-1签证的受益人,跨国公司是L-1签证的申请人。L-1签证的受益人在提交L-1申请之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非美国境内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该跨国公司在海外的机构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的关系,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
同时,L-1签证也适用于那些正在筹划为了在美国设立关联公司或者办公室而将他们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派到美国境内来进行筹备的跨国公司。但是请注意,对于新设立的美国公司,L-1签证的首次有效期为一年时间。到期后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的申请。
根据收益人的身份不同,美国移民局将L-1签证分为L-1A和L-1B两类,但在发放签证时只会表明为L-1签证。 一般情况,对于新设立的美国公司,首次L-1签证申请的有效期是1年,对于有一年以上历史的美国公司,首次L-1签证申请的有效期是3年,到期后都可以提出延期申请。高级管理人员的L-1A签证,可以延期两次,最长不得超过7年。专业人才的L-1B签证,最长不得超过5年。当L-1身份的最长效期到期以后,L-1签证的持有者必须离开美国至少一年之后,方可以重新申请新的L或H签证。
L-1A签证
L-1A签证是为跨国公司将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人员送到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属公司担任经理级高管人员设计的。该被调动的高管人员必须在公司为其提交申请的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为该跨国公司在美国境外的机构工作至少一年。同时,L-1A允许尚未建立美国办公室的跨国公司将高管人员送来美国进行美国公司办公室的筹建,但这样的L-1签证通常只会被批准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可以提出延期申请。
L-1B签证
L-1B签证是为跨国公司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送到美国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指导而设计的。什么是专业知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L-1B申请常常收到移民局的提交证据要求(Request for Evidence)。
“专业知识”在移民局发布的L-1备忘录中是这样描述的,专业知识是个人拥有的关于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以及它们在国际市场的运用的特殊知识;或者关于该跨国公司运营和程序上的高级知识或者专长。并且移民局还罗列了一些职业,比如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外科手术医生,各种教育机构的老师,但不仅仅限于这些职业。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建议L-1B的申请人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以更好的准备相关的证明以避免移民局过多的REF要求,延长签证的申请时间。
与L-1A相同,L-1B也可以用于筹建美国关联公司的办公室。
无论是L-1A还是L-1B,受益人来到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后依然必须从事经理级高管或者专业知识的指导工作。
L-1签证从申请到批准,会经历如下的过程:
如果您想进一步得到和L-1相关的信息的话,本所可以为您提供美国加州执业律师和执业会计师的专业咨询。